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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单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单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单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菏政发〔2016〕4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科学合理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本县情
单县位于山东省菏泽市,苏鲁豫皖四省八县交界处,总面积1702平方公里,下辖18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2015年,总人口达到125.39万人,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82.9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6490元。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28元,人均消费支出9230元。
第二节 卫生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单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县有各类注册医疗卫生机构464个,其中医院1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25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家,全县卫生技术人员645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603人,执业护士2953人,床位3764张。
2015年门诊诊疗人次846万人次,住院15.6万人次。全县病床使用率在85%左右,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开放床位1740张,病床使用率为91.37%;民营医院开放床位1076张,病床使用率为81.23%;乡镇卫生院开放床位948张,病床使用率为73.24%。
第三节 主要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目前我县医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衡,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不相匹配,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3.72张,处于全省(5.27张)较低水平。
二、优质医疗资源短缺。2015年,我县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只有10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与其他先进县区相比,我县医疗学术水平、技术优势、行业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还存在一定差距,专科发展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素质等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资源管理不够协调。医疗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
第四节 形势与挑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人口结构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单县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的情况要求卫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二、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使卫生工作产生了新的挑战。近年来,单县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大大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机构没有一支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适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城市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农村基层卫生单位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中心地段医疗机构过于密集,而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结合部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滞后于各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县城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信息技术带来医疗模式的转变。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单县可以充分利用远程诊断手段,提升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诊疗手段,转变诊疗模式,留住患者。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国家出台了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医改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单县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单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五、根据功能复合化和配套标准化的建设要求,必须在各功能区开展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建设,这不仅需要调整和优化单县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也需要适度增加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为适应边界中心县城建设的需要,单县应加快引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引进优秀人才,引入先进理念,增加全县优质医疗资源所占比重,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要,从总体上提升单县医疗卫生水平。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第一节 规划目标
一、以在全市率先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全覆盖为目标,满足县域内90%以上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打造“鲁西南医疗卫生服务重点县”。
二、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引导民营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医特色,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县域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三、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实现对周边县区的辐射,打造具有单县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二节 发展思路
一、立足单县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本县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县级医院与菏泽市和山东省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通过将专家请进来的模式留住患者,将县域内住院比例提高。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县中心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县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市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扩大规模,进行资源整合,做精民营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以县中心医院为引领,建立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节 规划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力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四节 规划指标
一、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县中心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办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和村卫生室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监督、妇幼、精神卫生等机构。
二、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国家对县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单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指标
三、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2020年单县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床位构成
(单位:张,%)
卫生机构
合计
第三章 医院
一、县办医院建设规划
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响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县中心医院:建成集高水平的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康复和医养服务于一体的区域医疗中心。三个院区共设置床位1400张。到2020年,力争新增1-3个省级重点专科,3-5个省级特色专科,20个市级重点学科。
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至新院区,充分发挥全县中医药事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提供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养老等服务,设置床位489张。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床位达到160张,选址新建或改建业务用房达到10000平米以上,建成集保健、预防、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
二、社会办医院建设规划
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单县社会办医疗资源丰富,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护理院(站)、眼科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主要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二、社区卫生机构
继续抓好南城、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城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开发区园艺办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处,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按需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5-10个(可政府举办,也可社会资本举办),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区域内设置的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
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卫生院。将终兴、黄岗、郭村、蔡堂镇中心卫生院设置为县中心医院分院。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在本县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单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设置一览表
5
1740
5
2229
医疗
机构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系建设,完善机构功能,逐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确保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硬件、软件达标,尤其是艾滋病的筛查和监测、饮用水的监测等实验室按国家规范流程建设。建设成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中心和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中心。
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
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改革,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政事分开,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建成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快速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构建一个以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中心,以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队伍为依托,以农村卫生计生监督网络为基础的反应敏捷、监督有力、职责分明、城乡联动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新体系。
三、妇幼保健机构
以县中心医院儿科、妇科、产科等为依托,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纽带,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县、社区两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急救绿色通道,健全急救机制,提高急救能力。打造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四、精神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家庭和社会安全稳定,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及心理应激事件的发生,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要求,县级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床位平均1.71张/万人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控制率达到70%以上,力争服务能力达到精神专科二级甲等医院标准。
五、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本县达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1.32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1-1.5的比例配备卫生和计生监督员,确定所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并加强农村基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总体人员不少于130人。县、乡两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8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兼职精神科医师,急救中心(站)人员数量根据服务人口及年业务量进行配备。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5.8人,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5人、每千人口执业护士3.31人。
单县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规划
单位:人
人员
医师
护士
人员
医师
护士
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到2020年招聘至少200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医疗人员、200名专科以上学历医疗人员。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深造,提升在职医疗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培养遴选新一代名中医,力争达到省级名中医1-2名,市级名中医3-5名,临床科研型、复合型等优秀中医药人才12名,培养50名中医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二、人才使用
健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全面推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
第七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的协作机制,构建防治融合的综合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对县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措施,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各项公共卫生任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分级诊疗
根据我县实际,遵循医学规律,探索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为载体,发挥政策杠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服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按需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建立方便、有序、安全、优质的分级诊疗制度。
鼓励组建县级医疗联合体。以县中心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龙头,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或松散型医联体,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民营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三、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多元发展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护理院(站)以及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社会办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
第八章 组织实施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列入县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强化卫生事业宏观调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政策联动,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规划部门要依据城乡规划,加强医疗卫生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发展重点
将提升县中心医院服务能力、打造县中医院康复网络、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作为全县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重点。提升县中心医院服务能力,与省、市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在县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打造县中医院康复网络,重点加强中医院在肿瘤、神经内科、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县域内慢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辐射周边地区;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效率,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与县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三、深化医药卫生改革
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按照卫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落实好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着重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水平,稳定、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支付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多措并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落实。
四、落实监督评价
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未经批准,用地不得改变,项目不得建设,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县政府将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有效实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